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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2012)民申字第445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海南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与海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六)项的规定,裁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再审期间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案由我所律师李维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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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裁定提审李维律师代理的海南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申请再审案
2012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2012)民申字第445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海南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与海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六)项的规定,裁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再审期间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案由我所律师李维代理。